揚子晚報訊(記者 松筠 曉映 顧敏 雷鳴) 中國共產黨江蘇省第十二屆委員會第八次全體會議11月6日至7日在南京舉行。全會由省委常委會主持。省委書記羅志軍作了重要講話。全會聽取和討論了羅志軍受省委常委會委托作的工作報告,審議通過了《中共江蘇省委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意見》和全會《決議》。羅志軍就《意見(討論稿)》向全會作了說明。
  全會充分肯定省委常委會一年來的工作。全會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就全面推進依法治省、努力建設法治江蘇作出部署。
  全會強調,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兩個輪子,必須準確把握“三個全面”的邏輯關係,堅持深化改革和法治建設兩個輪子一起轉。一方面,要切實發揮法治的引領和規範作用,確保改革在法治的軌道上推進。另一方面,要堅定不移推進法治領域改革,從根本上解決法治建設中的突出問題。全面推進依法治省,要突出權力規範和約束這個核心環節,真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要強化法治對維護公平正義的保障作用,把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願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落實到法治建設全過程。要在中央頂層設計框架下加強我省法治建設的探索,努力形成特色、走在前列。
  全會強調,黨的領導是全面推進依法治省、努力建設法治江蘇最根本的保證。全省各級黨委要按照中央《決定》提出的“三統一”、“四善於”的要求,確保黨的主張貫徹落實到全面推進依法治省的全部實踐之中。要自覺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要依規管黨治黨。
  全會對做好當前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全會指出,要把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持續引向深入,堅持系統、深入、持久學。要不折不扣抓好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要牢牢把握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確保完成全年目標任務。
  省委委員、省委候補委員出席會議。省紀委委員和有關方面負責同志列席會議。省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中部分基層代表也列席了會議。
  我省全面推進依法治省的目標是
  按照中央提出的“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總目標,圍繞形成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積極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和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在江蘇的實踐和探索,努力建設法治江蘇。通過全省上下齊心協力、不懈奮鬥,推動地方科學民主立法、法治政府建設、公正廉潔司法、法治宣傳教育、社會治理法治化、法治工作隊伍建設水平居於全國領先行列。
  江蘇要這樣依法治省
  1 保證憲法法律實施,切實提高地方立法水平。
  全省地方立法必須以憲法法律為依據,增強憲法意識。
  從體制機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避免部門之間爭權推諉、防止部門利益和地方保護主義法制化。
  推進立法精細化,增強法規規章的及時性、系統性、針對性、有效性。
  堅持立法決策與改革決策相銜接、立法進程與發展進程相適應,做到重大改革於法有據。
  2 堅持依法行政,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
  行政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推行政府權力清單制度。
  完善行政審批制度,推進各級政府事權規範化、法律化。
  健全依法決策機制,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
  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大幅減少市縣兩級政府執法隊伍種類,探索推進綜合執法。
  建立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嚴格執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加強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健全部門內控機制,強化對行政權力專門監督。
  依據權力清單向社會全面公開政府職能、法律依據、實施主體、職責權限、管理流程、監督方式等。
  3 堅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建立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
  健全行政機關負責人依法出庭應訴、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並執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探索審判權和執行權相分離的體制,探索建立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司法管轄制度。
  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實行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
  保障人民群眾參與司法。
  強化人權司法保障,健全冤假錯案有效防範、及時糾正機制。
  依法規範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係人、中介組織的接觸、交往行為。
  4 加強法治宣傳教育,推動全民守法。
  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
  領導幹部要帶頭學法、模範守法,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
  強化法律對道德建設的促進作用、道德對法治文化的支撐作用。
  完善守法誠信褒獎機制和違法失信行為懲戒機制。
  5 推進社會治理法治化,加快法治社會建設。
  充分發揮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在法治社會建設中的積極作用。
  健全依法維權和矛盾糾紛化解機制,積極推動信訪納入法治化軌道。
  建立完備的法律服務體系,積極發展律師、公證等法律服務業。
  深入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6 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為全面推進依法治省提供人才保障
  推進法治專門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著力建設一支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法律的立法、執法、司法專門隊伍。
  加強法律服務隊伍建設,構建社會律師、公職律師、公司律師等優勢互補、結構合理的律師隊伍。
  創新法治人才培養機制,健全政法部門和法學院校、法學研究機構人員雙向交流機制。  (原標題:全面推進依法治省 建設法治江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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